据新创华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,新创华和奇奥天尊围绕“奥特曼”(ULTRAMAN)的商标侵权案迎来了终审判决。
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驳回奇奥天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,维持一审原判。
该终审判决标志着新创华与奇奥天尊在关于“奥特曼”(ULTRAMAN)系列商标的维权斗争中,取得决定性胜利。
本案源于奇奥天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新创华同意,擅自授权“奥特曼”(ULTRAMAN)给某餐饮公司。
而该餐饮公司在店铺招牌、餐饮项目、食品包装和宣传材料上未经新创华同意擅自使用了“奥特曼”(ULTRAMAN)标识。
新创华经日本圆谷公司独占许可,作为“奥特曼”(ULTRAMAN)系列商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占被许可人以商标侵权为由提起诉讼。
法院一审认定,该餐饮公司构成商标侵权、奇奥天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构成帮助侵权,法院一审判定新创华胜诉。
后奇奥天尊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结果,提出上诉。
经法院再次审理后,二审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一审原判,二审受理费18300元由奇奥天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担,此判决为终审判决。
二审后,法院明确判定日本圆谷系公司“奥特曼”(ULTRAMAN)注册商标专用权人,新创华基于独占许可,享有在我国境内维护商标权益及提起侵权诉讼的合法权利。
至此,关于商标侵权一案,可以说是以新创华的胜诉而结束了。
对于广大中国奥迷来说,这是个好消息!